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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個雜物收集人員挨門挨戶問大家有沒有舊報紙或舊貨物要變賣,他還說現在連壞掉或不要的手機和手提電腦都可以賣給他。我想了想,搖搖頭說:“我都還要用到,沒有不要的。”,接著就微笑目送他離開。

其實我有,可是不想賣。不是價錢的問題,而是捨不得。每一架手機,都有伴我走過的歲月。裡頭有著簡訊聊天的內容,有著朋友噓寒問暖的感動,還有,曾經愛得無法自拔的悸動。

那天偶然啓動舊手機,發現原來裡面還存著前男友的聯絡號碼,還有屬於我們的一切。然後我在回憶正要開始遊蕩之際關了手機,嗯,看來我還沒準備要去整理這些過去。不過像現在這樣也不錯啊,各自生活。做回朋友不是不行,只是不容易。畢竟不是每段戀情都是從友情開始。

我是一個非常念舊的人,幼兒園、小學、中學到現在所有我珍惜的東西,我都不捨得扔,全都收著。就像把拔的相片、執照、文憑、筆、手錶等等,我都完好無損存放著。雖然媽媽說睹物思人傷更愁,但對我來說是一份紀念和牽掛。至少我還擁有。

最近幾天都做了奇怪的夢,怎麼說呢?夢見我們一家還住在以前的餅店;夢見前男友用腳踏車載著我還一邊說不會拋棄我;夢見同學、夥伴、摯友;夢見......以前。

也許是太想念,也許是未完成的事要在夢裡圓。無論如何,它們都值得用微笑紀念,就算當時我用眼淚告別。

好啊,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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