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情人節,我看完了一個愛情故事。雖説是別人的,但感動我也有份。然後,莫名的,掉淚。

捷運車廂内,我隱約瞥見坐在我身邊的陌生外國男子用奇異的眼神打量著我,好奇著究竟是什麽樣的書會令人感動落淚,或者,是什麽樣的人會被書感動落淚。

不過就是......淚單純地落下。

偶像劇和小説的差別在於,前者的畫面用肉眼可見,而後者的畫面凴字想象。我總是覺得,看偶像劇的畫面感在腦海裡會一觸即發,而小説,得以無限延伸。我想,這就是文字的魅力和魔力。

也許確實,什麽事情都是這樣,所有的答案在問題形成前,就已經清楚刻在每個人的腦海裡。又也許確實,當我們習慣用十年後的自己來看當下,很多事都能不在乎了,畢竟十年後的自己根本就不會在意。

這些也許不是我所創造,但我如今也這麽覺得。

作者是,九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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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ith Qiq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