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就只是感性,但不性感。

說真的,我很討厭分離。會捨不得、會難過,但卻還是要分開。這是為什麼? 嗯,還不是為了生活。

是因為緣分才會有人與人的相遇、相識到相知。當初誤打誤撞找到這份工作,懵懵懂懂的開始了從沒想過的文職。很多事情從不會到會,甚至擅長。耶,我會畫平面圖,可是這門技術不會陪我一輩子。

以前我說過我不會做太久,要畢業的時候也就是要離職的時候,可是我選擇比畢業還快一點。沒有就快要解脫的感覺,而是很捨不得。全公司上下都對我很好,連印度員工也不例外。在這間公司度過的日子,有忙碌,也
有空到偷偷睡覺,其實都是美好的。很多事我不是做得很棒,但或多或少都還可以幫到Ms Wong。我怕我離開了之後,她會忙不過來......

剛來公司沒有我的辦公桌,一個多月後看到為了我而買的桌子椅子還有電腦。很多東西都因為我而存在,因為很有存在感,所以害怕失去。但是不可能在這裡一輩子,終究還是要走。

想當初不小心看到印度員工在沖涼(*羞)......
跟老闆、Ms Wong一起討論偶像劇......
跟老闆一起拜農曆十五......
老闆總會買很大份又很好吃的東西給我......
聽負責交通的Moh Moh投訴(他只對我小聲說話,哈哈).....

有些話真的很難說出口,想了三天冒出的兩句話,還真令人難過。就像......說分手永遠比告白還難一樣。

但是日子還是要過。

有幸看到你們的笑容,是我最大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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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ith Qiq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