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牽強,而且,太多。

我做最後的辯解:我是看在過往情分,想當初同甘共苦,一起度過多少個美好的日子,所以我想說我們可以比較好一點。

我錯了,其實我是在乎。

想當初同甘共苦,一起度過多少個美好的日子,所以我想說我們應該要好一點。我想挽回,想要感覺起來不那么生疏,可是有些話說起來聽起來就是那麼的不一樣。原來有些問題不是一朝一夕促成的,更不是一天以內就能解決。

我原本並不想要努力,可是在不知不覺中就做了一些我答應自己不會再做的事。後來自己跟自己說,也許事情會有轉機。事實證明了什麼?什麼證明了事實?我其實,比----楚。

如果不經意能假裝不經意,是不是一切就能回到過去?就算回首看見同樣的人事物站在那裡,我也回不到那個原點。被過去困住,往往是我的致命傷。是不勇敢、不灑脫,然後,還有一點懦弱。說穿了,我是害怕失去。

 

以為心冷的時候,人也會變得不在意,但不聞不問,我似乎也沒好一點。到最後是誰吃虧了?我其實沒有要計較這回事,畢竟吃虧與否並不是事情的開始,也不是過程,更不是結束。

 

好吧,到此為止。是時候瀟灑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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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ith Qiq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